張橋鎮居民薛某,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8月20日被泰興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依法批準逮捕。據悉,薛某是我市檢察院首例批捕的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薛某因交通事故,被泰興市人民法院判決賠償被害人家屬人民幣30多萬元。該案于2005年10月24日立案執行,泰興市人民法院兩次向犯罪嫌疑人薛某發出執行通知書。犯罪嫌疑人薛某至2010年6月被刑事立案偵查時,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為充分體現法律的公正性和嚴肅性,鑒于薛某故意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已涉嫌構成犯罪,泰興市人民法院將該案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偵查。泰興市人民檢察院及時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的犯罪嫌疑人薛某依法批準逮捕。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