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蘇省首例長江非法采砂案在我市開庭審理。彭某等5名被告因涉嫌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被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被告人彭某、孫某、陶某、趙某均系刑滿釋放人員,被告人余某也曾被勞動教養一年。2009年7月至10月間,被告人彭某等非法控制長江73號至76號浮標之間的水域,并以幫助在此區域非法采砂的船主排除黑惡勢力的騷擾及逃避相關部門的檢查為由,向非法采砂船主收取保護費114180元。2009年10月13日下午,彭某等4名被告在揚中市鐵本碼頭聚眾斗毆,致使對方一人肋骨骨折。2009年10月2日、10月5日,被告人彭某指使手下利用小快艇帶上大砍刀登上一非法采砂船,不許他們在長江73號浮標附近采砂。其間,業主鞠永宏的吸砂管被砍,船工被打。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彭某等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所犯罪名成立,依照有關法律予以打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