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來自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的12名大學生來到我市濱江鎮馬甸社區,開展“普法下鄉,服務三農”主題社會實踐活動。 在繁忙的馬甸農貿市場門口,大學生們拉起了橫幅,向過往居民宣傳法律法規知識,并走進沿街店鋪和農家開展普法調查。 大學生普法小隊的隊長張慧是土生土長的馬甸人,因為耳濡目染了很多發生在身邊的法律事件,所以她特別策劃了這個主題實踐活動。在這幾天的走訪調查中,他們已經發放問卷調查表300多份,并把調查的結論寫成報告書與當地法律部門交流。 【記者觀察】別讓社會實踐變了味 每年暑假期間,《泰興新聞》欄目都會接到很多回鄉大學生的電話,都只為一件事:“能不能報道下我們的社會實踐活動”,打聽之后才知道:理由很簡單,見報者有“分”,見報多者“高分”。 通過多次報道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記者了解到:基本上各個高校的暑期社會實踐隊,在實踐結束后,都要進行評比。從學院到學校,從學校再到市級、省級,在層層評比中,實踐活動是否見諸媒體,甚至成為評分的一項重要指標。這無疑給暑期奔赴各地的實踐隊帶來了額外的“發稿任務”。 記者以為,要讓實踐不“"變味”,社會要營造良好的氛圍,獎勵有度,監督有效。全社會都應當對大學生的社會實踐給予支持和重視,但是沒有必要給予“特殊待遇”。要明確社會實踐是大學生課堂學習的一種延伸。學校通過實踐的載體繼續育人,學生通過實踐的載體提升自我。其本身應該是和學校理論教學一樣,是一項再平常不過的教學和學習手段。社會的重視程度,更應該體現在對實踐效率和實踐水平的監督上,鼓勵大學生多到農村去,多到企業一線去。 此外,高校作為學生進行社會實踐的直接指導者,更有義務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社會實踐觀,幫助大學生認識社會實踐,就是踐行“讀萬卷書、行萬里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