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一條廢棄的水泥船,永久性地停在河道里,然后再在船上砌上房屋,改做住房或經營用房。這種做法合法嗎?又該由誰來負責呢? 7月5日下午,記者在市區迎幸橋北西側的河面上看到,幾位建筑工人正在一條30米左右長的水泥船上忙著砌房子,房子的墻體部位已基本結束,原先想“現澆”的屋頂由于船體吃水太深,工人們正將已鋪設好的鋼筋從屋頂拆除。 一位正在屋頂忙著拆鋼筋的師傅告訴記者,這船上砌了這么重的磚頭房肯定不好運行了,只能固定在水里。走上水泥船,記者可以從房間的大小分構上看出個大概,大、小房間、廚房、衛生間,一應俱全,當有大船從旁邊駛過時,站在船上能明顯感到幅度較大的搖晃。而一些從橋上路過的行人也對將房子砌在船上感到不可思議,感到太不安全了。市民羅金貴認為,這樣的建筑一是違章,二是不安全。 既然連一個普通市民都能看出這是違章建筑,同時存在很多安全隱患,那為何沒有相關職能部門來管呢?帶著疑問,記者來到位于迎幸橋東的公安水警大隊。市公安水上警察大隊的徐隊長告訴記者,按照管轄范圍,船上砌房子不屬公安部門管理,他們主要是管水上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戶籍管理以及其他部門要求公安機關協助管理的事項。 之后,記者來到市航道管理站,但卻被告之沒有一個負責人在家,只能用門衛提供的電話號碼采訪了辛主任。辛主任介紹,按照管理職能,這個事件航道部門可以管,如果是占用航道,就應該管理,好像海事局已經在過問這個事情了。 隨后,記者又撥通了市地方海事處周主任的電話。周主任給了記者這樣的答案:“他在船上砌房子,從我們管理的角度來看,管的不是很多,從城市防洪的角度來看,水務上管得比較多。” 然后,記者撥通了水務局的電話,水務局戴科長說,這事應該屬于航道部門管。 頂著炎炎熱浪,記者轉了一圈又回到了迎幸橋下,可見清晰地看到橋墩橫梁上落款為泰興縣公安局、交通局的“橋下不準停船”的提示語。這條停靠在岸邊的水泥船離大橋不足10米,而在橋的東側同樣有一條砌上了磚房的水泥船被用作了居家和營業用房,據說已經存在一段時間了。 從船上建房誰來管,記者想到了幾個大蓋帽管不住菜籃子的老話題,但在全面提升執行力的今天,記者相信這個問題一定會有人管住、管好。 另據報道,《泰興新聞》播出了“記者調查:船上建房該誰管”的新聞后,立即引起了市委主要負責同志的高度重視。7月7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孫云召集七家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辦公,解決問題。 上午十點,在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孫云的帶領下,市紀委、交通、公安、水務、城管、工商、住建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來到迎幸橋上,現場查看橋兩岸船舶違章建房等情況,隨后又立即前往交通局15樓召開部門協調會。 孫云說:“市政府將組建由交通、水務、城管、公安、工商、法制局組成的專門工作班子,集中一定的人力,集中一段時間,研究、解決好這個問題。各個部門必須抽調精干力量,服從交通部門的牽頭管理,服從調遣、組織,加強宣傳,依法履政,逐步化解轉變、及早處理。對頑固不化、堅持不讓,直接影響航道、橋梁安全,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的,找準重點、難點,要采取聯合行動,實施打擊。” 孫云要求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并要求各部門全面摸清情況,對違建、直接影響安全生產的船只立即阻止;同時制定循序漸進、切實可行的管理方案,限期拆除、牽運違章、違建船只,確保政府執行力落到實處,維護好城市形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