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為審判機關,承擔著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審理以及執行發生法律效力案件的神圣職責,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法院干警不可避免會接觸到形形色色的社會主體,也難免會碰到各種各樣的誘惑,尤其‘八小時以外’更是成為干警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多發期’,因此我院將民警‘八小時以外’的時間納入監督管理,就是為了盡可能避免各種違規違紀情況的發生。”6月17日,市法院院長丁正明告訴記者。 今年以來,市法院采取“四個結合”,切實加強對干警“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不斷推進干警隊伍建設健康發展。 在抓好工作期間的紀律教育的同時,市法院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加大條規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健全完善法院干警談話制度,并用反面人物、典型案例警示干警,抓好“八小時以外”的教育引導,進一步增強干警“八小時以外”自重、自警和自律意識,遏制違法違紀問題的思想苗頭,預防和減少了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從上級法院通報的案例和身邊發生的違法違紀問題來看,領導干部在“八小時以外”違法違紀的幾率要比一般干警高。針對這種現象,該院堅持“治官”與“治兵”相結合,把加強對領導班子的監督管理擺在首位,采取對內定期與干警談心征求意見,對外走訪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發送征求意見函、召開座談會等外評的方式,切實加強班子建設,進一步增強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向心力。 堅持依法依紀嚴格管理隊伍與培養干警健康向上的情趣相結合,把“德治”與“法治”巧妙地融合一體。鐵的紀律是加強隊伍管理的重要保證,市法院通過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建立文娛設施和場所,鼓勵干警課外學習等方式,豐富干警的業余生活,填充干警“八小時以外”的空白,杜絕個別干警身上存在的不良愛好。 堅持“內治”與“外治”相結合,強化內外監督。一方面發揮法院紀檢監察組織的職能作用,每月到市區各大酒店、歌廳及其他娛樂場所開展一次明察暗訪,規范干警“八小時以外”的行為范圍;同時發揮干警家屬的作用,向干警家屬發出倡議書,適時召開干警家屬座談會,啟發干警家屬當好“廉內助”,做好“家庭紀委書記”,構建起防腐拒變的第二道防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