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推廣工作在我市各地全面展開。6月12日,記者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加對象、養老金測算、政府補貼等相關情況,專訪了市人社局社保處負責人。 凡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市財政將對參保人員進行繳費補貼。 市人社局社保處副主任張建華介紹,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對低保家庭中享受低保待遇人員、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 據了解,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60元,個人養老金每人每月發放,以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139是按照我國退休后,人的正常壽命余額139個月測算的。張建華介紹,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年增發2元獎勵性基礎養老金。市政府依據經濟增長、物價指數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和養老待遇。 年滿60周歲的本地居民,沒有參加機關事業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從下月起可每月領取60元養老金。張建華介紹,其不滿60周歲的兒子、兒媳、未出嫁的女兒、入贅女婿符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條件,均已經參加并正常繳費的人員。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經履行公示、審核、審批手續后,從次月起發放基礎養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