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客運站正式投入使用,隨著客流量的增大,周邊市民收拾房屋開起了家庭小旅館,想乘機大賺一筆。執法人員提醒:開設旅館必須符合相關條件,辦理手續后方可經營;旅客在選擇家庭小旅館之前,應查看手續后再謹慎入住。 荒唐:扎點駐守 派人拉客 日前,記者前往新客站接人,在走出客運廣場沒多久,一名中年婦女就走上前詢問是否需要住宿。 “你們住的地方在哪啊?什么價啊?” “都是自家房子,就在這附近,也就幾十塊錢,比別的地方便宜多了。” “那有證件嗎?別到時候惹麻煩。” “這是個人的房子,用不著什么手續。” 也許是看記者無意住宿,在經過一段簡短交談后,該女子跑向了另一批剛出站的旅客。記者發現,和這名女子一樣,在整個新客站周圍,還有不少人正拉著旅客介紹住宿。也有不少旅客在談攏價錢后,住進了拉客人員家中。 無奈:丟了東西無人管 連日來,我市公安機關對市區的旅館業進行了突擊檢查,在對新客站附近的廣春賓館進行處理時,路過的市民劉群向記者表達了他的痛惡之情。 “我是一名會計師,平時有空就幫人代代帳,前天有個客戶從海門那邊過來,因為天晚了,我就讓他在這附近住了下來。不料,晚上吃了飯回去后,發現放在行李箱旁的一個小包不見了,里面雖然沒有錢,但都是發票什么的。我們去找旅館老板,對方卻不管不問。”劉群告訴記者,當時旅店老板還叫囂道:“誰能證明你們丟了東西,再說了,這與我們沒啥關系。在門口我們還張貼了‘請保管好貴重物品,如遇丟失概不負責’的標語。”這真的讓他很生氣,也很無奈。 同時,記者也了解到,因在家庭小旅館入住而丟失物品的事件不在少數,住宿環境的臟、亂、差也是大家反映較多的問題,但大多數旅客都因為是自行入住而選擇了沉默。 警惕:無證旅館隱患多 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場所行業管理中隊副中隊長謝建琪告訴記者,由于一些家庭旅館業經營者牟利心切,在取得完備的證照之前,便開始從事經營活動,先不說衛生等基本問題,由于業主安全防范意識淡薄,登記把關不嚴,不履行內部治安管理責任,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講,“黑旅館”的存在,即是自己盈利,而讓社會來承擔治安責任,于法于理都不應該。 據了解,我市新客站周邊的家庭小旅館大都因受場地和資金的限制,設施陳舊,條件簡陋,在治安、消防等硬件設施方面根本達不到要求,因而無法申領到相關證照,從而處于無證經營狀況。主要表現在:一是簡化入住手續。由于相對集中且無序發展,小旅館之間競爭激烈,多數業主為招攬生意,只管收錢,根本就不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旅客入住自由,手續簡單。如有的無需登記,無需查驗證件,有的登記不全走過場,對身份證件的查驗也不嚴格,極易成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地,嚴重威脅到周圍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二是經營主體管理責任難以落實。部分小旅館屬于租賃經營,房主與經營業主分離現象普遍,房主只管收租,至于租給誰,干了什么,不加過問。經營業主投資少,轉讓快,一旦發生事故,人去樓空,溜之大吉,房主和經營業主之間的管理責任難以分清。三是治安隱患比較突出。小旅館無證經營、管理不規范的狀況,衍生了和正在衍生著種種社會治安問題,如盜竊、吸毒販毒、賣淫嫖娼、賭博等案件時有發生,已經成為不法分子的藏身之地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場所。 叫好:依法取締 予以查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條例》規定,對于無證經營的旅館,情節較輕的,對負責人處以5天以下行政拘留,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對負責人處以10天以上、15天以下行政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對6家無特種行業許可證的“黑旅館”進行查處后,謝建琪表示,下一步,將督促無證的旅館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對無證旅館仍在經營的,將依法及時查處,并予以取締。 謝建琪提醒廣大旅客,無任何手續的私人小旅館,在治安、衛生、消防等方面存在很大隱患。旅客入住后,一旦發生糾紛,自身權益很難得到保障。所以在入住這種旅館時,最好先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