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葉余華 特約記者 黃柏林)前不久,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泰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進行票決的暫行辦法》,并自通過之日起施行該《辦法》。 為確保票決客觀公正、真實準確,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將提前對所需票決的議題進行廣泛深入調研,全面了解情況,掌握翔實資料。在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后,組織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票決,當場宣布票決結果。 票決采用滿意度測評方式進行,分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滿意票、基本滿意票超過實到常委會組成人員三分之二的即獲通過;否則不予通過。 《辦法》規定,專項工作報告獲得通過的,報告單位根據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或相關工委報告。專項工作報告沒有獲得通過的,報告單位應向下一次常委會議再次報告,如再次報告仍不通過的,人大常委會可提出質詢或罷免案,也可組成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作出相關決議決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