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馬宏飛)從今年起到2013年,我市將圍繞醫藥、機電(船舶)、化工等優勢產業和生物、新材料、新能源、電子信息、現代服務業等新興產業,引進不少于80名海外優秀人才。同時,設立“泰興市海外優秀人才引進專項資金”,每年拿出400萬元,主要用于引進的海外優秀人才優惠政策兌現及相關工作。 據市人事部門介紹,引進對象分五類: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在國(境)外取得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的人員;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學習1年以上(含1年)的訪問學者、進修人員;具有在國(境)外大型企業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從事研發和管理工作2年以上(含2年)經歷的人員;與我市相關單位開展引智項目合作,從事專業技術、管理、教學科研等工作的外國專家;其他緊缺急需的海外優秀人才。 我市將堅持用人主體引進、市場有效配置、政府引導推進的原則,采取招商與招才相結合,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剛性與柔性相結合,創業與就業相結合,政府投入與單位投入相結合等方式,推進海外優秀人才引進工作。 為確保引才計劃順利實施,我市將充分發揮美國、法國、日本、加拿大四個海外華人機構聯絡處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組團赴海外招聘優秀人才。同時,實施柔性引進策略,鼓勵和支持海外優秀人才以柔性流動的方式,不轉關系或只轉部分關系、定期或不定期、長期或短期來我市工作或提供智力服務。 為給海外優秀人才提供創業和就業的平臺,我市將以產業發展為導向,以優勢企業為重點,加快建設各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各類開發園區、留學人員創業園、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等載體,集聚海外優秀人才創新創業。 引進的海外優秀人才,可享受多項優惠政策:取得海外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優秀人才,安家補貼分別為8萬元、14萬元;事業單位可以在編制限額內聘用專業對口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海外優秀人才。滿編單位確需引進的,經批準可相應增加事業編制。企業聘用海外優秀人才,經批準可參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同類人員辦理事業養老保險。海外優秀人才受聘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對持有“Z”字(工作類)簽證、在泰興長期居留的外國籍優秀人才,可辦理《外國專家證》,憑證辦理相同期限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海外優秀人才在泰興創新創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和省市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做出突出貢獻的,優先推薦申報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泰州市“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和省、泰州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以及國家、省、市其他評選表彰和資助扶持計劃。此外,還可在隨遷配偶就業、子女入學、參加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等方面享有優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