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宏偉 特約記者 季文才 通訊員 徐晨)3月21日,記者從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近萬名教師分別在各自的學校舉行宣誓儀式,承諾抵制有償家教。為徹底整治有償家教,市教育局、監察局、人事局聯合發出《關于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暫行規定》,強調一經查實,校長免職、教師下崗。 全市所有在職教師承諾,不在假期、公休日、課余時間,在校內、外租(借)用場地或在自有住房從事有償家教活動;不利用工作之便,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不為他人介紹有償家教生源;未經批準不到民辦學校或培訓機構兼職、兼課;不以直系親屬名義違規開辦驛站、寄讀所、補習班等從事有償家教活動。 市教育局局長毛華平告訴記者,對于參與教師,除沒收違規所得外,當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不得參加當年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三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是學校領導干部的一律免職;對牽頭組織者,五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并作待崗處理;特級教師、名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等從事有償家教的,按程序提請表彰(認定)部門取消其相應榮譽稱號;聘用合同試用期內的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視情節給予延期轉正定級或解除聘用合同處理;對頂風違規、屢犯不改的,按程序撤銷其教師資格,并予以解聘;凡從事有償家教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依法賠償受害學生的損失,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與此同時,各級各類學校不得指使、默許教師在校內外收費辦班補課,不得將校舍或教學設施出租(借)給校外辦學機構或人員從事有償補課活動。明確各中小學校校長是治理教師有償家教的第一責任人。凡違反規定,一經查實,對學校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評先資格、追究其相應的領導責任。對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的,依法依紀給予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