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運管處本著“執法為民、接受監督”的理念,將執法過程、執法結果向社會公開公示,扎實推進陽光執法。 客車駕駛員李建飛因為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被交通運政稽查大隊查處。2月28日下午,他來到交通違章處理中心,當看到稽查執法情況的公示后,他的心情平和了許多。 從執法相對人的角度,全面公示公開稽查執法情況,這是運管處推進陽光執法工程的一個方面。市運管處按照公示項目一個不缺、依據一個不錯、標準一個不少、程序一個不亂的原則,將執法主體、職權、執法依據、執法結果向社會進行公示,并做到當天處理、當日公示,方便群眾查詢和監督。 去年,市運管處投入20多萬元,在5輛稽查車上安裝了動態監控系統,對執法的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加強執法情況監督,確保稽查工作真正在“陽光”下運行。在前不久召開的全市機關作風建設大會上,市運管處執法過程、執法結果公開公示的做法得到了充分肯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