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在部分區域禁止燃放孔明燈的通告,全市相關部門立即行動起來,禁放當天,初見成效。 22日晚6點半,記者在鼓樓廣場看到,整個廣場見不到一個燃放孔明燈的市民,也看不到銷售孔明燈的攤販。公安、城管、工商、安監等相關部門正在廣場上巡邏,見到手拿孔明燈的市民,便上前勸導。 與前一段時間相比,22日晚的鼓樓廣場簡直就是兩重天,對此,廣場負責人感受深刻。鼓樓廣場風光帶負責人沈明芳告訴記者,市民很配合,所有的人都解散了,地上蠻干凈的,工人少了不少的壓力。 市政府要求市工商、城管等部門要加強執法監管,依法取締販賣孔明燈的商販。市公安機關要加強巡邏檢查,發現燃放孔明燈現象,要堅決制止,并依法處罰,對燃放孔明燈引發火災的,依法予以處罰。 禁放當晚,消防部門也輕松了許多。當晚,4小時之內共接到6個孔明燈引發火災的報警。一些市民希望禁放措施能持續下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