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29日上午,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將于2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金融危機爆發近兩年多以來,我市首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我市將執行江蘇省確定的三類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590元/月調整為67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5.0元/小時調整為5.4元/小時。此外,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以下幾類: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也不包括個人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大隊大隊長陳東升表示,春節以后將通過執行、年審和其他途徑對最低工資標準執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據了解,這是我市時隔兩年后再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勞動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有助于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