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我市車管所了解到,4月1日起,我市進一步放寬殘疾人領取駕駛證條件。 據了解,第二次修改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允許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的殘疾人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能夠達到合格標準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我市車管所不辦理殘疾人駕駛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在4月1日之后,前往泰州車管所辦理相關駕駛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