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倫 特約記者 尹明生 胡玲)我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凌日前榮獲泰州市“優秀政法干警”稱號。
評選活動由泰州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聯合舉行,旨在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推進平安、法治泰州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評選經過推薦、審核、確定候選人、公示、民主投票、領導小組票決確定、表彰等程序。對當選的“十佳”、“優秀”政法干警,由市委、市政府表彰,頒發榮譽證書,并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