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 尹明生 胡玲)長期在外靠收購廢品維持生計的胡某,生活本屬不易,卻因貪圖錢財,一時糊涂,把賊手伸向了公共電力設(shè)備,最終將自己送進了法網(wǎng)。近日,泰興市人民法院以破壞電力設(shè)備罪依法判處當事人胡某有期徒刑四年。 2001年4月21日,胡某伙同其他3名一起外出打工的老鄉(xiāng),攜帶大夾剪、撬棍等作案工具,合乘一輛電動三輪車,先后竄至早已踏好點的泰興市珊瑚鎮(zhèn)4個村莊,采用剪線、拆卸等手段,一共竊得因枯水季節(jié)而暫停供電的4臺變壓器內(nèi)的銅芯,導(dǎo)致該4臺變壓器報廢,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17651元。 隨后,胡某等人將所竊銅芯銷贓,從中獲利2000元,每人分得500元。由此,胡某等人初嘗了不勞而獲的甜頭,賊膽也越來越大了。僅僅3天之后,胡某等人就又來到珊瑚鎮(zhèn),準備故伎重施,卻被公安巡邏人員發(fā)現(xiàn),其中一名同伙被當場抓獲,其他人得以僥幸逃脫。但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截至2009年6月25日,胡某等其他3名人員均被抓獲歸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