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生子對于一個女人來說,是人生中的幸福時刻,然而我市的蔣曉紅快要當上媽媽的幸福感卻被后來的遭遇給打消了,她被單位變相辭退了。 記者見到蔣曉紅時,距離她被公司辭退已有11個月,她的孩子也有10個月大了。說起自己的遭遇,蔣曉紅一臉無奈。 2003年至2009年1月,蔣曉紅一直在上海晶源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泰興分公司工作,由于工作認真,蔣曉紅從2003年起就被任命為領班,負責時代超市場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但是公司一直以來也沒有和她簽過勞動合同,沒有交過養老保險。 今年1月,蔣曉紅懷孕36周時,向公司請求不加夜班。后來公司派高級主管李建民對她說是補貼三個月的工資,讓她辦退產手續回家。 聽到這個消息,蔣曉紅自然很不愿意。當即回絕了領導的要求。她認為,自己在公司辛辛苦苦工作六七年,也沒有什么過分的要求,就是想按國家規定休息三個月的產假,生產的醫藥費要公司報銷。 然而,2009年1月10日,蔣曉紅卻接到了一份上海總公司的調令,要求她立即去上海晶源壞境服務有限公司本部倉庫協助登帳工作,工資待遇不變,仍是每月850元。 那時,蔣曉紅已經懷孕八個月了,她當時就打電話和老板溝通,老板卻說如果三天之內不到,后果自負,當自動離職處理。 今年1月11日,雙方協商未果,后來蔣曉紅從電梯上摔下,住院并遵醫囑保胎休息一個月。2月16日,蔣曉紅向公司請4個月假待產。公司同意其申請,但停發她病假、產假期間工資,并拒付醫藥費。1月11日以后,就再也沒有支付過工資給蔣曉紅。 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今年4月,蔣曉紅與上海晶源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解除了勞動關系,并向泰興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勞動仲裁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裁定上海晶源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直接支付蔣曉紅賠償金23229.8元。 雖然經我市勞動仲裁委員會判定上海晶源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賠償蔣曉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以及病假工資、產假工資等多項補償金,但上海晶源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泰興分部仍以賠償問題應是總公司的事,與他們無關,拒不執行賠償。 今年7月3日,蔣曉紅又向泰興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是到現在,蔣曉紅連一分錢賠償金都沒有拿到,這讓她非常著急。隨后記者又試著聯系了上海晶源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黃繼源,可對方的手機一直關機。 為此,記者咨詢了律師。據濟恒律師事務所常國進律師介紹,蔣曉紅既然已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完全可以放心等待法院的執行結果。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蔣曉紅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