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 尹明生 胡玲)未滿18歲的劉某,本該在學校里接受教育,卻沉迷于網絡,荒廢了學業,甚至為了尋求刺激,先后放火7次;因缺錢上網,伙同他人盜竊6次。“壞事做盡終有報”,劉某這種有恃無恐、肆意妄為的行為最終換來的是法律的嚴懲。近日,泰興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3年4個月;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罰金1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2009年3月4日6時左右,在網吧上完網回家的途中,仍然處于興奮狀態的劉某竟然為了尋求刺激,一路連放兩把火,導致兩戶村民的草堆起火,后在村民及消防隊的及時搶救之下,火勢才被撲滅。逃之夭夭的劉某初嘗了“好玩刺激”的滋味,變得更加大膽妄為,有恃無恐。在接下來的兩天里,“點火點上癮”的劉某又故伎重演,在從網吧回家的途中,用打火機先后點燃了5戶村民的草堆,幸好村民和消防隊及時撲滅,這才避免了火勢的蔓延。 因為缺錢上網,好逸惡勞的劉某還伙同一些社會上的小混混,多次實施盜竊行為。2009年1月至3月間,劉某單獨及伙同胡某先后竄至泰興市分界鎮,采用翻墻入院、撬門入室等手段入戶盜竊6起,竊得現金及香煙、手機等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863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