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惠及農民的醫療保障制度。近年來,我市按照“惠民、便民、利民”的要求,不斷擴大新農合的受益面和受益幅度,農民看病負擔過重的狀況得到了有效緩解。 12月11日,家住新街鎮新街村的村民程祥其因患腸梗阻,住進了市人民醫院,等待手術。而在此之前,他已經在新街鎮衛生院進行了一段時間的保守治療,這筆費用對于以種田為生的程祥其夫妻倆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程祥其告訴記者:”我當時交了兩千九百元錢,最后轉院算帳的時候,報銷了一千四百零五塊九角錢,相當于返還了一半的費用,我感到非常滿意。” 以前在農村,像程祥其這樣收入較少的人群,很難看得起病,就是家庭稍微好一點的,如果沒有醫療保險,也會因病返貧。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出現,讓這些家庭擺脫了困境。 我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始于2004年,特別是從2008年起,我市逐年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標準,其中包括進一步降低住院補償起報點,提高大病救助水平,擴大用藥范圍等措施,大大提高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今年,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13.2萬人次獲得了醫療費用補償,補償總額達6144萬元。其中,農村五保對象、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及因大額醫療費用而致貧的人員,還得到了醫療救助的二次補償,到目前為止,補償金額累計近150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