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超限運輸的治理,有效打擊和遏制我市境內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從11月底,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以“關愛生命、保護路橋”為主題的冬季百日治超行動。 12月3日下午,市公路管理站在南三環、江平線等幾條主干道上設置專項行動檢查組,對來往的涉嫌超限超載車輛實施檢查。很快,一輛商品混凝土運輸車被“請”進了檢測站,接受固定式稱重儀的自動稱重,檢測下來,整車超限5.7噸。 據公路管理部門介紹,運輸車輛由兩軸車到六軸車五個層次,除了載重不得超過行駛證核定噸位外,車貨總重量不得超過對應的20噸、30噸、40噸、50噸及55噸五個等級。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條例》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在公路上行駛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米以上); (二)車貨總長18米以上; (三)車貨總寬度2.5米以上。 《江蘇省公路條例》第三十四條:在公路、公路橋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內行駛以及使用汽車渡船的車輛,應當遵守國家制定的車輛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規定,因超限運輸對公路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為了有效開展百日治超行動,公路部門將利用現有執法渠道,完善源頭防控,以固定和流通相結合的辦法,與公安及道路收費站等部門聯動,把好各公路主要進出口,使治超不留縫隙。 市公路管理站副站長李根勤表示,公路管理部門將嚴格掌握治超的處罰標準,該下載的下載,該處罰的處罰,對惡意超載者,加大處罰力度,并與公安交管部門聯系,有效實施車輛黑名單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