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金龍原是我市一家減速機廠的職工。去年9月,他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后,一直積極治療。原來想自己參加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以報銷一部分醫藥費,可是當他拿著在蘇州治病的發票去報銷時卻被告知,醫藥費不能報銷。 記者見到耿金龍的時候,他剛從蘇州化療回來。耿金龍患病后,家里的開支全靠妻子每月微薄工資維持。 2008年9月,耿金龍在姚王鎮衛生院查出白血病后,就轉到了市人民醫院治療。今年4月,在市人民醫院醫院開具轉院證明后,耿金龍轉院到蘇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 就這樣,耿金龍在蘇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分院滄浪醫院繼續治療,前后花費了四萬多醫療費用,出具的都是滄浪醫院開具的蘇州地方稅務局醫療發票。但是他回來報銷醫藥費用時,就是蘇州地方稅務局的醫療發票不能報。 耿金龍說,他還得繼續化療三年。現在在各項手續都齊全的情況下,如果滄浪醫院開具的蘇州地方稅務醫療發票不能報銷,這三年的費用他實在負擔不起。 記者就耿金龍的情況咨詢了市衛生局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解釋說,根據泰興市人民政府2008第51號文件關于泰興市新型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的通知第27條規定:合作醫療報銷的范圍本市以外限定為公立的三級綜合醫院或三級專科醫院,建議耿金龍還是到蘇州大學附屬一院治療,這樣才能報銷部分醫療費用。 【點評】據衛生局工作人員介紹,像耿金龍的情況在我市不在少數,還請市民轉院治療時要注意醫院等級,多進行咨詢,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