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家住橫垛鎮野芹村野芹三組的劉闖給《大眾關注》欄目打來電話說,他妻子在下班途中遭人搶劫并被打成重傷,生命垂危。為了給妻子治療,他已經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積蓄。 9月4日晚上10點半左右,周華平從黃橋橋緣賓館下班途中,遭遇搶劫并被人用木棍擊中后腦,造成腦部積水。為了給妻子治療,劉闖已經花去了10萬元左右,用光了家里的積蓄、借遍了親戚朋友。 現在,周華平從醫院回到家已經一個多月了,經過了三趟腦部手術后,她的身體還是一點知覺都沒有,每天完全靠掛水、氧氣和用針筒往嘴里推點牛奶維持生命。 周華平的遭遇也得到了熱心人的真誠幫助,在醫院搶救期間,周華平所在的黃橋橋緣賓館就送來了5萬多元錢。 據劉闖說,傷害周華平的犯罪嫌疑人已經于9月27日被黃橋派出所捉拿歸案,那么,是不是就意味著周華平就能夠得到賠償了呢? 江蘇濟恒律師事務所主任常國進律師介紹,根據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就其受到的傷害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給予賠償。鑒于本案的特殊情況,如果這個犯罪嫌疑人已經超過16周歲,且以自己的勞動提供主要的生活來源的,那么他可以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其沒有固定的工作,不是靠自己的勞動提供生活來源的,那么作為他的監護人,就應當由其父母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點評】看來,周華平要想得到賠償,還有一段很長的法律程序要經歷。看著躺在床上妻子,劉闖是一籌莫展,在這里,記者也希望有熱心人伸出關愛之手,幫幫周華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