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訊員 根榮 鮑武 新麗)酒后駕車接連撞人后逃逸已屬不該,“紅顏知己” 竟然為其開脫罪責。經江蘇省泰興公安交巡警大隊辦案人員細心偵辦,這起一死一傷重大交通肇事頂冒案被迅速告破,10月30日上午,肇事者、頂冒者一對“露水鴛鴦”雙雙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9日零時30分,江蘇省泰興公安交巡警大隊西郊中隊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泰興大橋北發生兩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均已逃離。民警迅速勘察現場,發現兩案系同一肇事車輛所為,并立即根據線索對全城布控。經多主巡查,發現肇事車輛停靠在泰興市涌金家俱建材城附近。民警在截獲肇事車輛的同時,將車內交通肇事嫌疑人侯某(男,39歲,安徽利辛人)、李某(女,25歲,云南昆明人)一并帶回。 肇事逃逸、一死一傷,案件重大,情節惡劣。詢問、偵查、走訪、調監控、模擬現場……該大隊副大隊長朱德華、事故科科長蔣建全帶領辦案民警立即投入到案件的偵破過程中。 民警連夜對兩人進行詢問談話。在審訊過程中,李某面對民警始終緊握兩手,在問到是誰駕車時,她坦然承認自己就是兩起交通事故的肇事駕駛人,問其案發經過,李某背書般將肇事情況全盤托出;侯某憑借酒勁,在審查中仍舊似睡非睡,不僅矢口否認自己喝了白酒,而且直指李某是開車人。問其原因,侯某自辯道,因為知道自己喝了啤酒,當前正處在禁酒風頭上,所以將車交給李某開,而自己則在副駕駛上休息。 侯某指認李某駕車,李某又自述是肇事駕駛人,對交通肇事逃逸過程供認不諱,案子可以結了。然而民警心中一連串的疑問卻不能解開:李某是昆明人,年僅25歲,居無定所,還沒有取得駕駛證;深更半夜,她為什么要開車?李某為什么還穿著單位的工作服?當民警再進一步詢問肇事細節及駕車逃逸路線時,李某多處疑點無法予以說明。根據多年的事故處理經驗,辦案民警判定李某不是這兩起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 案件被提到小組通案會上,忙了一夜的辦案民警們顧不得休息,29日上午8時許,就此交通事故展開討論,仔細研究李某的身份、兩人的訊問記錄、神態、動作,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同時參照監控錄像,各種推測、證據表明,肇事司機就是侯某!可是侯某為什么要一口咬定是李某,而李某非但不辯解,反而把罪責往自己身上攬? 什么原因使李某不松口?李某、侯某是什么關系?民警立即對侯某進行二次審查,抓住疑點進行政策攻心,通過反復的思想工作,侯某終于供述了肇事真相: 侯某與李某是一對“露水鴛鴦”,雙方均有家室。10月28日晚上一朋友過生日,侯某便駕駛小型轎車到高港區口岸鎮某飯店吃晚飯。酒過三巡,已晚上九點多,仍不解興,一幫朋友又一起到某賓館唱歌喝酒至十點鐘,侯某對李某一直念念不忘,就在歌廳門口用手機打電話給泰興打工的“戀人”李某問她什么時間下班,李某答要到次日即29日凌晨1點鐘才下班,侯某遂決定開車去接她。侯某駕駛車輛沿江平路由北向南行駛,行至家俱城南面時,一輛電動自行車由東向西過公路,侯某此刻正行駛在右側超車道內,避讓已來不及,轎車右前部撞到電瓶車,致泰興市某廠職工韓某(男,30歲)當場死亡。撞車后侯某棄之不顧,倉惶駕車繼續加速行駛,行至泰興大橋北約100米處,又將下班回家的一公司王某(男,41歲)撞傷。接連兩起事故使得侯某驚魂失措,麻木駕車行至一茶社李某的上班處,此時在茶社門口等候的李某習慣地坐上了侯某的車。當侯某一邊載著李某繞回肇事現場進行查探,一邊描述肇事逃逸經過時,李某聽后深感不安,為了回報“愛人”,決定冒名頂替,主動承擔起肇事罪責,侯某一聽正中下懷,就在兩人停車商量如何報警說詞時被民警巡查發現帶回審訊,這才有了審訊開頭的一出戲。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們的不是“愛情的真諦”,而是世人的譴責和法律的嚴懲。目前,侯某、李某已被泰興警方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