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水稻收割季節了,田野里到處呈現出喜人的金黃色。但記者同時也發現,令人頭疼的馬路曬場又出現了。 江平路是我市的一條主要公路,外地過境車輛和本地車輛川流不息,然而記者10月24日下午在江平路褚陳段采訪時發現,在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上,大部分地段已曬滿了鄰近農戶剛剛收獲的稻谷,自行車和電動車只好駛入機動車道,就連一些并不寬闊的鄉間公路上,也有不少當地群眾把稻谷晾曬在馬路上,使得行車不暢,也給行人帶來安全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到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設置障礙等,影響公路暢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發險情的個人承擔責任。一些糧食專家同時指出,稻谷經汽車碾壓后,米質會大幅度下降。 【編后】:在公路上曬谷,既污染了糧食,又妨礙了交通。對此,農民朋友們應加強自律,相關部門也應加強監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