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強制險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所有上路行駛的機動車都必須購買的一個無過錯險種,對此國家法律明文規定,保險公司不得拒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的,應當交驗機動車,并提交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證明;第十七條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未按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 據了解,保險公司限制和停止部分機動車強制保險業務,直接影響了機動車的注冊登記和按時檢驗,也影響了車輛源頭管理,導致了事故受害方權益難保障。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投保人在投保時應當選擇具備從事機動車效能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被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