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直評的對象為任職滿半年以上的在職在編村干部,參評人員原則上為全體村民(不得少于常住戶數的90%),并吸納村范圍內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常住外來人員參加。整個過程紀委全程參與、全程監督。主要采取村民現場質詢和無記名填寫測評表方式,設“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三個等次,對“滿意”、“基本滿意”率達到或超過85%的,定為“優秀”格次;達到或超過70%的,定為“稱職”格次;低于70%的,定為“不稱職”格次。對滿意度較高的,優先提拔使用;對滿意度較低的,視情作出組織處理;對“不稱職”人數達到一半以上的村班子,進行專題剖析,并督促整改。 “村民直評村官”活動無論在制度設計、群眾有效參與,還是在基層干部評價機制上都有新意,村民直評村官,讓所有的村民都有機會對本村的干部評價打分,這種全體參與、全程公開的形式,從根本上革除了村干部評價機制的弊端,進一步拓寬了民主監督渠道,有利于增強村官履職意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