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剛買的二手房,在入住不久就發現樓頂屋面漏水,業主找到物業,物業稱前房主幾年都沒有交物業費了,不知如何是好。 8月9日下午,記者來到西城公寓8號樓601室的郭生燕家,在她家客廳,記者看到廚房對面的門框上方由于滲水的原因已經長出了好多黑色的霉斑。房主郭生燕說,只要是下雨天,屋頂的雨水就會滲漏下來,一直流到地板上。 郭生燕多次找到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但物業都以前房主幾年未交物業費為由,拒絕為郭女士提供維修服務。郭女士說,今年5月份她從前房主手里買房子時已經明確談好以前所有的費用都不關她的事,現在房子出現滲水問題,卻因為沒交以前的物業費而得不到維修,她也多次找前房主協商。 面對心急如焚的郭生燕,記者幫著她仔細查看了各種證書,在一份“住宅質量保證書”上,我們看到有一項保修期為5年的“屋面防水工程”,再通過114查詢,我們找到了泰興市城西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楊經理。 據楊經理介紹,房子的保修期限是5年,他們將馬上去保修。 【編后】 這個例子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先弄清楚前房主是否交清了以前的各項費用,其次就是一定要通過中介公司或二手房交易市場來購買,避免遇到此問題時十分被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