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市法院會同公安局治安大隊、市城管執法大隊、城北派出所、泰興鎮司法所、長征社區居委會、市公證處、市人民醫院等相關部門單位,依法強制拆除了位于衛校地塊的保健路73號一住宅。 據了解,市新型建筑房地產開發公司與住戶沈鳳珠房屋拆遷糾紛一案,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16日作出民事判決,要求被告沈某于判決生效后5日內從住所遷出,交原告市新型建筑房地產開發公司拆除。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沈某未自動履行。法院于7月2日張貼執行公告,要求于7月8日前遷出,但沈某至今未履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市法院決定予以強制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