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市區環境衛生管理水平,創設“干凈、有序、優美”的城市環境,連日來,市城管部門聯合公安交巡警部門,加大對市區建設工程、建筑材料運輸途中的規范管理。
8月1日下午,市城管行政執法局會同公安交巡警部門,對如泰運河沿岸的十來家建筑村料裝卸處及城區部分建筑場所進行了突擊檢查。根據規定,運輸工程渣土、砂石、泥漿及流體廢物的車輛不得沿途拋撒、泄漏或者車輪帶泥行駛,污染道路。然而,在城區的部分道路,執法員還是發現了砂石外灑、渣土外泄的現象。
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環衛管理科副科長陶濟明介紹,由于超載,滿幫,造成了沿途的拋灑,特別是這些轉彎拐角的地方,嚴重違法了《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第一是影響了市容市貌,污染了周圍的環境,第二個也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在大慶路泰興汽車西站,記者見到環衛工人徐桂琴時,她正在清理機動車道上的渣土,徐桂琴說,這樣的清理,不僅加重了他們工作負擔,還嚴重影響了城市的市容環境。他們不知道這還要持續到什么時候?
順著徐桂琴的指引,執法人員找到了汽車西站對面的這家建筑施工單位,一些渣土也一直殘留在通往施工場所的機動車道上。執法人員當場找來了施工單位負責人,指出其行為的危險性,且發放了車輛及施工材料規范運輸的提示單。
據市城管行政執法局介紹,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創模要求,從現在起,將加強市區建筑工程渣土挖掘施工、建筑材料運輸管理的規定,具體要求為:所有建筑施工現場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圍擋、有車輛沖洗設施,有臨時廁所、垃圾收集容器等臨時環衛設施;施工期應及時清運渣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和其他環境污染,并清運至指定場所;各建筑工程單位在施工前應到行政審批中心領取《建筑工程(工程渣土)處置證》、《準運證》,并簽定“環境衛生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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