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陳鎮黃壇村村民給記者打來電話,村里有一位70多歲的老人生有兩個兒子,癱瘓兩個多月了,卻沒有一個兒子來服侍,村民們都看不下去了。 7月24日上午,記者來到劉陳鎮黃壇村8組王美芳的家中,只見高大氣派的三間三層小洋樓在村里頗顯風頭。今年75歲的王美芳坐在大門內的躺椅上,不時地用那唯一還能活動的右手按摩自己已萎縮、僵硬的腿腳。看見有人從路上經過時,就連忙叫住他們,請別人幫她遞個水、拉一把。 劉陳鎮黃壇村一位村民告訴記者,老人在小兒子家忙了23年,受了很多苦。現在小兒子夫妻兩個一個要離婚,一個去了江南,不理老奶奶。老奶奶尿、屎都在身上,經常跌跟頭。不知道他們怎么就舍得! 村民們告訴記者,自從王美芳的丈夫23年前去世后,王美芳就一直在小兒子家生活,每天起早摸黑,從田里忙到家里,飯菜都是做好端到桌上,還將丈夫留給她養老的錢全拿出來給兒子砌房子、交二胎罰款。就是這么一位為了子女含辛茹苦一生的母親,臨到自己老了、生病了,癱瘓在床不能動了,小兒子一家卻舉家搬到無錫生活,丟下老母親一個人生死由天。 村里的人實在看不下去,只要有空就來幫著老人拉屎拉尿,幫她打掃衛生,好心的鄰居在吃飯的時候也不忘給老人送點吃的。大兒子一是因為兄弟卷走了母親的錢財,丟下癱瘓的母親不管不顧,再則因為母親在年輕力盛的時候沒有幫他一點忙而有些怨恨,心里一直堵著,不愿將母親接去養老。于是,大兒媳婦除了每天來幫老人洗澡,早晨將她往大門口一搬就不再過問。日子就這么一天天挨過去,兩個多月下來,村民們合計著,老這樣下去也不是個事兒。 劉陳鎮黃壇村黨總支書記黃蘭珍介紹,村兩委會想盡一切辦法,準備把老奶奶妥當安排好。但是在這種狀況下,兩個兒子都不理,在社會上是說不過去的,很不道德。 【編后】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附加任何條件來拒絕履行這一義務。任何附加條件或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我們希望在村委會的協調下,盡快把老人贍養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