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5月13日下午召開的有關會議上了解到,我市將實施法律助殘“陽光工程”,為全市廣大殘疾人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務。 據了解,這次“陽光工程”法律助殘的主要對象是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的殘疾人。為使服務落到實處,市殘聯、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勞保局等五個部門向社會承諾:對殘疾人需要幫助的法律服務事項,實行“一條龍”辦理幫助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實行費用減免直通車制度,做到緩、減、免實行一次審批,全程到位。 為保障殘疾人權益,市殘聯通過各種渠道籌集10萬元建立法律助殘專項基金,主要用于法律助殘工作經費及援助、救助、救濟。同時,市殘聯成立“陽光之家法律助殘中心”,司法局成立“殘疾人陽光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法院成立“殘疾人陽光之家司法救助工作站”,公安局成立“殘疾人陽光之家法律助殘工作站”,勞動保障局成立“殘疾人陽光之家勞動爭議調處工作站”,各鄉鎮殘聯會同司法所、勞服所、綜治辦、派出所、法律服務所等成立“鄉鎮陽光之家法律助殘工作站”,有條件的村居將成立“村居陽光之家法律助殘工作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