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初期的土地房產所有證是什么樣子?你見過嗎?我們一起到黃橋何先生家去看一看。 近日,黃橋鎮石馬村的何先生在整理父親的遺物時,無意間發現了一張新中國成立初期,自己家領到的一張土地房產所有證。這張“土地房產所有證”是1951年10月發放的,所有文字采用了豎排的印刷版式,共分為土地、房產兩部分。內容包括坐落、種類、畝(間)數、四至、長寬尺度、附屬物和備考7個小項。證上還有當時泰興縣長的印章。 黃橋鎮石馬村村民何正元說:“沒解放前,田都是地主的,都集中在大戶人家手里。分田到戶的時候,不管是貧農還是中農,分到土地后,就發這個證確定一下。” 新中國成立后,實現了土地改革,并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1951年向廣大農民發放土地房產所有證。在何先生家,他還找出了解放前的一些物件。 何正元說:“一個是我父親當初在蘇州學徒時候他們單位的一張名片,應該就是那時候的拜帖,是1932年左右時候的。還有一個相當于現在工商局的一個批復,當時是我父親辦的一個三元鞋帽合作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