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市民黃小芳在上班途中撿到一只錢包,里面有1000多元現金和重要的證件。黃小芳沒有猶豫,立刻尋找失主。 原來,姜曉華在上班途經石化新村時,不慎遺失了錢包。就在姜曉華萬分著急之時,市民黃小芳按照工作證上的單位地址,主動來到姜曉華的單位,把錢包還給了他,沒有接受任何報酬,甚至沒留下姓名就走了。4月16日上午八點鐘,失主姜曉華來到黃小芳所在的單位,給她送上了一面錦旗,感謝她拾金不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