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21日開始,在兩個月內,市公安交巡警大隊將為部分無證摩托車補辦相關證明,辦理上牌手續。 市民陳先生幾年前購買了一輛摩托車,因不慎把購車發票遺失,一直都沒能辦理牌照。剛買的新車不用可惜,可用了違法,這讓陳先生一直很郁悶。 據了解,一直以來,我市尤其是在農村,一些無牌、無照摩托車成為交通事故多發的主體,同時因為沒有辦理保險等相關手續,引發了一些社會矛盾。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我市從2008年12月21日開始至2009年2月20日,在全市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的無牌、無照摩托車集中整治行動。市公安交巡警大隊副大隊長張思平介紹說:“在專項整治期間,2002年1月1日后、2005年7月1日之前的車輛,因合格證、購車發票流失,購車人憑書面報告,經所在派出所證實車輛合法來歷,即可辦理。” 交警部門同時透露,走私、進口、拼裝、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不能辦理相關手續和牌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