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9日舉行的全市物流業工作會議上,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意見》,對物流業的扶持力度超過了周邊其他市區。 新出臺的政策明確:在本市注冊的工業、服務業企業,當年發生的貨物運輸業務支出額的90%以上為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正式發票,年終經有關部門核實確認后,市財政按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發票票面總額的1%給予獎勵;本市境內的運輸物流企業具備自開發票資格的,由市財政每季按本市稅務機關開具運輸業發票票面收入額的1.2%給予獎勵,不具備自開發票資格的運輸物流企業及個體運輸戶,由市財政每季按代開運輸業發票票面收入的2.2%給予獎勵。 政策還規定,在本市注冊的物流企業,凡注冊資本達500萬元,總投資達到2000萬元,在本市開票且年納稅達到100萬以上的企業,其入庫稅收形成的地方留成,第一年按100%,第二年、第三年按50%獎勵給企業。凡入駐物流園區的企業,從開業第一年起,三年內在本地繳納的營業稅地方財力凈留成的30%由市財政獎勵給企業。文件同時明確了物流園區興建的優惠政策。 會議還下發了《關于加強全市貨物運輸管理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優化服務環境,切實加強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