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日上午,我市警方耗時兩個多小時,成功解救了一名準備輕生的男子。
事發現場在新區某建設工地的樓頂上面。據目擊者介紹,這名男子是11月3日上午9點40分左右爬到頂層腳手架上的。記者趕至12層樓頂時,公安人員已經苦口婆心勸說了近一個小時。
這名要跳樓的男子叫季獻忠,姚王人,今年41歲,他的老婆是四川人,夫妻感情不是太好,老婆已回老家。再加上單位沒有及時結算工資,情急之下,才想到通過這種途徑來討回工資5800元,F場解救人員了解到季獻忠跳樓的原因后,立即打電話與季獻忠所在單位負責人取得了聯系。市宏宇船舶機械設備廠鞠富民說:“他現在還在試用,試用一個月后,我們才好和他簽定合同。要招有技術的,他沒技術怎么辦?我們單位沒有辭退他,是他自己從深圳返回的。他不光為這個,據說是老婆走了,我們那邊工人用工、借錢都有個手續,結賬不是說要就要的東西。”
上午11點鐘左右,幾名公安人員拿著一沓人民幣來到了樓頂。但任憑公安人員如何勸說,季獻忠還是不愿下來,現場解救人員決定將季獻忠的親人請到現場來。
隨后,宏宇船舶公司負責人和季獻忠的朋友季克勤先后來到樓頂進行勸說。中午12點鐘,經過季克勤和現場民警10多分鐘的努力,季獻忠終于穩定了情緒,放棄了輕生的念頭。
記者想說的是,在社會生活的發展過程當中,確實時刻存在許多矛盾和問題,有時還比較尖銳,需要雙方當事人理智、及時、妥善解決。跳樓既危害社會安定,也是對個人和家庭不負責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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