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中午,市人民法院聯合溪橋鎮政府及溪橋派出所,突擊行動,依法取締了一非法辦園點。 據介紹,自2002年9月起,原南沙中心小學代課教師王某,在家里私自辦幼兒園,幼兒達百名之多。根據規定,興辦幼兒園應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注冊,園舍設備、人員配備須滿足一定的要求。對王某的非法辦園行為,泰興、泰州兩級教育部門及泰興、泰州兩級法院裁定,要求其停止辦學,政府及相關部門也多次上門說服教育,但王某均不予理睬。 17日中午,執法人員取締了這個非法辦園點,對相關人員采取了強制措施,并沒收了所有課桌椅及其他辦學用具。 溪橋鎮黨委宣傳委員蔡元璋說:“取締以后,我們將妥善安排好在該園入學的幼兒,本著家長自愿、就近安排的原則,我們會將幼兒安排到南沙鎮中心幼兒園就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