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我市工商部門組織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放心消費創建檢查活動,希望通過創建活動,推出一批放心消費示范店,促進電動自行車行業的規范經營。 據工商部門介紹,我市現有電動自行車經銷點239家,隨著市場容量的增大,電動自行車消費糾紛日益增多。根據規定,電動自行車“三包”責任按照“誰經銷、誰負責”的原則履行,產品出售時應當場檢驗,正確調試,并應主動向消費者介紹使用、操作方法及維護事項;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后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電池6個月內出現性能性故障,消費者可要求更換同型號、同規格新電池。根據規定,凡建成后的放心消費示范店,經營者應統一持證亮照經營、統一服務承諾、統一明碼標價,統一索票索證,建立進貨、銷貨登記臺帳、統一公開投訴電話,做到投訴不出店門,自覺履行義務和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