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是我市法院的“執行宣傳月”,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積極行動起來,及時執行法律生效文書,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9月2日上午,市法院執行局的工作人員來到了馬甸鎮大何村,執行一起離婚財產分割案。 被執行人邵某與周某由于關系不和,周某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今年5月21日,市法院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判決兩人離婚,周某的部分嫁妝歸周某所有,而邵某的父母不愿將部分嫁妝歸還。上午的執行活動就是落實法律判決書的決定。 執行開始之后,邵某的父母情緒就激動起來。面對這種情況,執行局的工作人員一方面耐心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堅持人民法院生效文書必須得到執行。 在法院的幫助下,周某終于拿到了自己的財產,周某和邵某在執行書上簽字結案。 市人民法院院長李建生說: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能否依法得到及時執行,關系到法律的尊嚴和權威,關系到高效法制環境的營造,是法制泰興、誠信泰興、和諧泰興建設的重要內容。在此,我呼吁社會各界,充分認識人民法院做好執行工作的重要性,積極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開展執行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