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對低保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同時擴大保障面,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特困戶的基本生活。 我市從1998年6月開始實施城鄉居民生活最低保障制度,主要是針對具有泰興市戶口,無依無靠、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三無”對象,實施的一種惠民政策。為了真正把貧困群眾納入到最低生活保障網,相關部門準確核實應得到保障的貧困對象,并認真把好家庭收入測算關和審批關。各鄉鎮還把政策和標準交給群眾,以村為單位接受群眾的監督,確保有限的低保資金,運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城市低保金是按月發放,農村低保金按季發放,實行“一折通”打入個人帳戶。 據了解,我市城市低保標準每人每月是240元的,農村低保標準每人每年是1150元,實行差額補貼。2007年全市城鄉低保對象已經達到22377戶,總人數是34899人,補助金額達2336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