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伴隨著2008年農(nóng)歷新年鐘聲敲響,城鄉(xiāng)大地迎來了市民走親訪友的高峰期。與此同時,記者發(fā)現(xiàn),道路上一些將車牌“喬裝”后,試圖逃避全市各主次干道上“電子眼”的車輛也多了起來。
雖說已是正月初十,但2月16日上午,記者還是看到了一些私家車主用各種喜慶的福字擋住了車牌號。
在車流量相對較大的主干道記者看到,不少車輛的車牌號都被各種福字遮擋住了,其中又以摩托車出租車及私家車為主。上午9點多鐘,在城黃路上,一輛掛著私家車牌的面包車被交警當場攔了下來,一塊巴掌大小的福字巧妙地擋住了車牌號中的一個數(shù)字。
據(jù)交警介紹,過年以后,遮擋號牌的車明顯增多,其目的大多為了逃避處罰。市交巡警大隊城區(qū)中隊副中隊長戴艷陽告訴記者,故意遮擋號牌,一個是逃避電子監(jiān)控打擊;第二個故意遮擋號牌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逃逸,對我們將來事故處理增加了難度;第三個故意遮擋號牌,很有這個車沒有年審或者是假牌照,也是逃避交警的檢查。
交警部門表示,近段時間他們將繼續(xù)加大對此類車輛的查處力度,并開展專項整治,以杜絕此類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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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對不在機動車前后規(guī)定位置安裝號牌或者倒置、反向安裝車輛號牌的,處以1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對在機動車號牌上安裝、噴涂、粘貼妨礙交通技術(shù)監(jiān)控信息接收材料的,處以200元,記6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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