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9月13日下午召開的全市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現場推進會上,市委組織部明確了鄉鎮黨員服務中心和村部建設的目標要求。 鄉鎮黨員服務中心和村部建設是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兩項建設必須以滿足村級辦公和群眾活動需要為根本目標,具體來說,鄉鎮黨員服務中心建設要符合有陣地、有標識、有工作人員、有服務項目、有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的“五有”標準。 村部建設要充分考慮村級經濟基礎,按照基本型、示范型和高標準型分類建設,對經濟基礎一般或比較差的村,必須建成基本型村部,即硬件建設要達到兩個起碼,即:起碼有一間辦公室,起碼有一個可供全體黨員集中學習、活動的會場,配套建設要達到“十有”,即有“兩委”標牌、有辦公電話、有桌椅櫥柜、有村務公開欄、有創爭園地、有遠程教育終端接受設備,有黨員義工服務隊標牌和網絡,有為民辦事全程代理服務項目和服務承諾,有一片體育活動場所、有一系列工作制度。對于經濟基礎好的村,提倡加大投入,建設示范型村部、高標準型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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