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下旬,黃橋農機監理中隊和黃橋交警中隊聯合執法過程中,對一輛號牌為“湖北J-89278”變型拖拉機依法檢查時,發現該車有三副牌照,三本行駛證,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相同。經初步調查,該車由原車主:程法(如皋人)托如皋某銷售公司的劉某于2003年11月在山東棗莊公安車輛管理所申領牌照為“山東D-44563”,行駛證載明:總質量2600千克,年檢有效期至2006年2月,2005年賣給現車主王國明(如皋市袁橋鎮何莊村人),因到山東無法年檢,又托劉某于2005年12月到河南信陽農業機械管理局申領牌號為“河南S93371”的牌照和行駛證,總質量為4425千克,年檢有效期至2006年12月,因無法繼續檢驗,再托劉某于2006年12月領得蓋有湖北省公安廳車輛管理所農機專用章的行駛證及牌照“湖北J-89578”,總質量變為5900千克,年檢有效期至2007年4月,三本行駛證的核定載質量均為1000千克。據該車現駕駛人王國明講,到外地辦證很方便,只需要帶原行駛證復印件,車主身份證復印件,花1000元左右的錢就可辦成。 最近,黃橋監理中隊和交警中隊聯合執法過程中已查扣多輛有幾本行駛證和牌照的變型拖拉機,這些外籍車輛有以下共性: 1、屬超標車不符行業上牌規定,基本都是功率大、外形尺寸超標; 2、行駛證與實際銘牌標注的參數不符(如廠牌型號、總質量、載質量); 3、小標大噸現象比較嚴重(有的行駛證標注總質量競達10800千克,載質量5000千克); 4、實際車輛車況與其檔案填寫參數不符,一般外籍車輛上牌時不可能實現車輛到現場參與檢測; 5、行駛證無車輛照片,有照片的幾乎全部是銷售商私自拍攝的。 但由于外籍還沒有實現網絡辦公,所以我們只有信函詢問,在復函中都答復在申領機關有登記,確實無從辯別真假。(泰興市農機安全監理執法大隊 黃橋中隊 蔣鐵軍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