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我市土地糾紛呈上升勢頭。應運而生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庭依法履行調解職能,使一些矛盾糾紛及時得到了化解。 11月22日上午,泰興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庭公開審理了村民陳某和常某因土地承包經營而產生的糾紛。 泰興鎮渡河村村民陳某在1994年全市土地二輪承包時獲得了1.41畝土地的承包權。2001年下半年,由于妻子生病無勞力耕種,陳便委托生產小組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組農戶代種。2004年以來,一直由常某耕種。其間,陳多次向常提出歸還土地的要求,但遭到了常的拒絕。 庭審的關鍵就是確定誰擁有土地經營權,申請人陳某出示了1994年全市土地二輪承包時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等有效證據,而被申請人沒有合法手續,同意庭內當場調解,將1.41畝土地歸還給陳某。 據介紹,自我市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庭以來,已成功依法仲裁三十多起土地糾紛,有效鈍化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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