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我市畜禽養殖一直在低谷中徘徊,不少養殖戶虧損。但隨著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出臺,這種狀況會有所改變。 我市是傳統的畜牧養殖大市,生豬、蛋雞、肉雞養殖在全省名列前茅,但傳統養殖風險大,新頒布的畜牧法規定了一系列的優惠措施,使養殖戶盡量降低養殖風險。 這部畜牧法是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5年12月29日討論通過,今年七月一日正式頒布實施,畜牧法共分八章七十四條,內容涉及畜禽遺傳資源保護、種畜禽品種選育與生產經營、畜禽養殖、質量安全保障等方方面面。 如在畜禽良種培育方面,規定“國家扶持畜禽品種的選育和優良品種的推廣使用,支持多種形式開展聯合育種,建立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在扶持畜禽養殖方面,規定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在財政預算內安排支持畜牧業發展的良種補貼、貼息補助等資金,鼓勵金融機構通過提供貸款、保險服務等形式,支持畜禽養殖者購買優良家禽,繁育良種,改善生產設施。 在養殖業的科學持續發展方面,畜牧法支持各地發展養殖小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畜禽養殖用地。這就從法律上解決了養殖用地安排難的老大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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