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在法庭審判中引入心理矯治,讓心理醫生參與庭審,不僅打消了少年罪犯的抵觸情緒,而且充分發揮了法律“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功能。 6月1日下午,市人民法院少年庭以“圓桌審判”的方式審理了犯罪嫌疑人小田尋釁滋事一案。與以往不同的是,有一名身穿白大褂的心理醫生自始至終參與了庭審活動,心理醫生針對被告人小田的心理問題,進行了專業性疏導,很快得到了小田的認同。 在少年刑事審判實踐中,法官們通過調查發現:相當一部分未成年被告人在其成長的過程中,由于受到一些不良因素影響,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問題,對教育、審判非常抵制,及時開展心理矯治非常必要。利用法庭這一特殊的課堂,對他們進行法律教育、心理矯治、親情感召。及時幫助他們、教育他們、挽救他們,凸現了審判的社會效果,同時體現了黨和政府的人文關懷。 為此,市法院制定了專門的程序:首先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測試,確定其是否存在心理障礙,然后安排心理醫生與其見面作深層次的心理調查,在法庭教育階段給予心理輔導,同時針對他們的心理特點定期開展隨訪矯治,直至心理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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