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商井新村三號樓的吉鳳云最近被連日的陰雨攪得坐立不安,看著屋內屋外到處在滲漏的房頂。多次找了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她還是不知道究竟該誰來維修。 記者來到吉鳳云家的時候,她正在清掃樓道內的積水。可下面在不斷地清掃,樓頂卻還在不停地漏。 吉鳳云一家2001年購買了由市經濟適用房開發公司開發的商井新村3號樓503室。自從入住以來,樓頂就開始漏水。剛開始也不厲害,而且開發商還經常維修,所以她也沒放在心上。到了2003年小區物業移交給燕頭物業公司以后,樓頂的漏水越來越嚴重,屋內也開始滲漏。為此,她和她的丈夫多次找了物業公司,但卻一直沒有得到肯定的答復。 記者隨后來到燕頭物業管理公司了解情況:原來商井新村開發時沒有考慮到物業管理,用于維修公共設施的維修基金至今沒有收繳到位。沒有錢,物業公司也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燕頭街道黨總支書記陳道彬認為:“對公共維修這一塊,開發商也就是經濟適用房開發公司給6元錢一個平方,我們的住戶也就是業主也要給6元錢一個平方。但事實上,我們接手將近半年,對業主這一塊的50%,6元一個平方至今收不上來,就造成公共維修這一塊無法修理到位。” 臨近春節,考慮到讓社區居民過個安定祥和的節日。陳書記表示:等天氣轉好以后,由物業公司先進行簡單維修,但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居民把物業公司稱為小區的“管家”,但是要這個“管家”真正管好家,你得給它運作資金呀。我們居民們在享受物業管理服務的同時,也不應該忘了自己應盡的義務和應該支付的報酬,否則,誰該來為維修買單呢!不是燕頭物業公司一家、也不是吉鳳云一家,這應該是生活在我們這個城市的所有居民的共同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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