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鄉鎮財政所定崗定員動員大會11月9日召開,市財政局負責人表示,將用10天的時間完成鄉鎮財政所定崗定員工作。 進一步改革鄉鎮財政體制是這次鄉鎮綜合配套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也是繼2001年財政所人事制度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為此,市財政局從鄉鎮財政的實際出發,會同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研究制定了鄉鎮財政所定崗定員實施辦法,明確了定崗人員的6個基本條件,以及定崗定員的方法和程序,鄉鎮財政所一般設所長、總預算會計、單位總帳會計、單位出納會計5個職位,各財政所根據實際情況和編制情況,適當增設銀行出納會計、財政監督員、票據管理員兼政府采購管理員等職位。財政所一般設兼職副所長一名,泰興鎮、黃橋鎮可設兼職副所長兩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