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是大規模設備更新的重要領域之一。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相關部門印發《江蘇省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方案》,圍繞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明確目標,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政府引導、業主自愿,大力促進先進設備生產應用,推動高質量耐用消費品更多進入居民生活,大幅提高國民經濟循環質量和水平。 城市更新改造是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電梯是居民關注的重點之一,作為城市更新改造的重要內容,關系萬千家庭,牽動民生冷暖。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 把握好改造之“微”與民生之“大”。城市基礎設施設備更新改造,要更新在關鍵處。無論是重點更新改造檢驗不合、超出使用壽命、主要部件嚴重受損、老化腐蝕嚴重......上述設備不僅蘊含風險隱患,而且難以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活需求。城市更新改造,在很大程度上應民生所需。對“帶病運行”的設施設備和必要處進行修復,是改造之“微”;以現代化手段優化人居環境,是民生之“大”。既要對必要設施進行改造,又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做到規劃設計群眾參與、改造過程人民監督、改造結果居民評判、建設成果人民共享,以城市微改造增進民生福祉。 統籌好更新之“微”與治理之“大”。改造更新涉及多方主體、多元利益,作為一項系統性的工程,設施改造設計范圍廣,資金壓力大,至關重要。應統籌規劃好當下改造重點,排查安全隱患,梳理疑難問題,精準施治、按需改造,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痛點、堵點。資金應科學投入,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完善稅收支持政策,優化金融支持。以城市微更新推動治理創新,系統謀劃、統籌推進,有利于更好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讓人民群眾共享發展與治理的成果。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為人民。新時代新征程,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各地應樹立“建好更要管好”理念,確保有制度、有隊伍、有資金,從根本上解決城市基礎設施管護問題,讓人民群眾生活更舒適、更舒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