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4月9日泰州訊(丁月建 張建成)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三次全會精神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泰興市沿江辦黨支部在泰興紀委監委第十二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指導監督下,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主動深入抓好港口行政執法領域的管黨治黨工作,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管理,用足用好用準“第一種形態”,督促執法人員打鐵必須自身硬,帶頭遵紀守法、廉潔履職盡責。 扎牢制度“籠子”。圍繞港口行政執法過程的薄弱環節和典型問題,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針對保守工作秘密、適用執法標準、執法權力制約等內容,構建體系完備、務實管用的制度。 推進陽光執法。主動公開港口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辦事期限、收費標準、承辦機構、執法人員等信息,依法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讓權力運行在陽光下。 杜絕違紀行為。突出問題導向,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格以“六項紀律”為標尺,杜絕“走過場”執法、“選擇性”執法、“彈性”執法、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堅決維護港口行政執法公信力。 |
